动态报道 | 工信部约谈百度、支付宝、今日头条 ,责令整改
来源:工信部网站
2018年1月11日,针对近期媒体报道相关手机应用软件存在侵犯用户个人隐私的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约谈了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蚂蚁金服集团公司(支付宝)、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今日头条)。
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指出,对照《网络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4号)有关规定,三家企业均存在用户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使用目的告知不充分的情况,要求三家企业本着充分保障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的原则立即进行整改。
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已组织技术部门对相关手机应用软件是否存在侵犯用户个人隐私行为进行持续监测,并将加强对互联网服务信息收集使用规则告知、账号注销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并向社会曝光。部信息通信管理局要求各互联网企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不得收集服务所必需以外的用户个人信息,不得将信息用于提供服务之外的目的,不得非法向他人出售或提供个人信息,同时进一步优化服务协议、用户隐私政策和手机权限调用说明,切实保障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维护用户合法权益。
三家企业表示,将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对相关服务进行全面排查,加强内部管理,完善产品设计,举一反三,认真整改。今后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用户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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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互动福利 | 新时代 新秩序——2017年互联网领域立法、执法与司法热点问题年度论坛
LCOUNCIL相关互动
新时代 新秩序——2017年互联网领域立法、执法与司法热点问题年度论坛
201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网络安全法》明确了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以及网络运营者的安全义务,进一步完善了个人信息保护规则。而《网络安全法》作为一部基础性、框架性的法律,其中条款仍需要配套的法律法规配合执行。
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为例,可依据《侵权责任法》追责民事责任;或者,依据《网络安全法》第64条追责行政责任;甚者,依据《刑法》第253条及286条追责刑事责任。
从司法监管部门来看,结合《网络安全法》的规定,网络安全的首要责任主体是企业,网信办、公信办等部委,公安系统采取的一系列个人信息案件专项打击行动,给各大公司个人信息收集、使用,敲响了警钟,了解互联网领域执法及司法监管趋势,建立合规的、完善的网络安全制度体系迫在眉睫。
结合当前企业面临的网络安全风控痛点问题,LCOUNCIL特别邀请到汇业律师事务所、方达律师事务所、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及垦丁律师事务所的四位资深律师,就互联网领域立法现状,结合2017年执法部门及司法监管部门的热议案件,并以互联网娱乐领域、金融科技领域、电子商务领域为例,解析2018年互联网领域立法及监管趋势,从实务角度为企业法务提供构建互联网领域合规体系的建议与对策。
欲了解活动信息或参与活动,请点击阅读原文进行报名,或与LCOUNCIL工作人员进行联系!
Young YANG
分机:+86 21 62705678-1086
邮箱:youngyang@lcounc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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